陈庆福律师亲办案例
一件故意伤害案件成功无罪辩护
来源:陈庆福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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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故意伤害案件成功无罪辩护

    该案案情简单,但辩护过程比较复杂。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陈某因市场的摊位问题发生争吵、打架。后被害人陈某被鉴定为外伤性耳膜穿孔,达到轻伤程度,为此被告人李某被刑拘,后逮捕。之后,公诉机关第一次提起公诉,陈律师针对鉴定结果为轻伤提出有理的辩护,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考虑到证据的疑点,于是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对被害人鉴定,结果为慢性中耳炎,外伤性耳膜穿孔证据不足。公诉机关得到结果后撤诉,退公安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又找一家省城医院鉴定,结果为外伤性的耳膜穿孔,这样,公诉机关第二次提起公诉,在此前提下,陈律师认为,再以证据不足,进行辩护被采纳的机会很小,为此,陈律师考虑到如果被害人是慢性中耳炎,得病的时间应该比较长,于是陈律师到被害人曾经读书的学校查询学生体检档案,可惜找不到被害人的材料,失望之时,一份与被害人姓同名不同的体检表引起陈律师的注意,该同学在小学读书的健康档案中几年都是慢性中耳炎,难道说该同学就是被害人陈某?为了确定二者的同一人,陈律师又查阅到该同学登记表,发现该同学的父亲的姓名与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的陈某所说的父亲姓名相同。陈律师认为该案的证据应该比较充分了,但为了保险,还是申请法院对被害人在校读书使用别名与现在的姓名进行同一性的证据固定。后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申请,在被害人不知真相的前提下,取得了该证据。公诉机关得知结果后,被迫再次撤诉,最后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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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庆福
  • 执业律所: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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